喜大普奔,苍天啊,你终于开了眼,7月的最后一天给大家传递了一个大好消息。这个7月可以happy ending了。
“吴法吴天”的“见亦思签”终于“自寻凡恼”,加拿大电鳗罪有应得。消息一出来,此前多次爆料女生都美竹的姐姐发文: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折磨,才有征服天堂的力量,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,我们受到的一切不公都将化为动力,感谢。
吴亦凡的强奸罪名落实,那么他会被判多少年呢?
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: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1、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2、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3、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
4、二人以上轮奸的;
5、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吴亦凡事件给明星们提了个醒,无论你是谁,哪怕你来自美国还是加拿大,无论你背靠什么资本,在咱中国的土地上,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。不枉不纵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!